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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Apr 3, 2024 4:52:47 GMT
政府本周向國會建議的第 號法案規定了進行合法電話攔截的 360 天期限,這是對公民的虐待,也是對憲法的侵犯。這是電子雜誌《Consultor Jurídica》聽取了研究此事的律師和法官的意見。 該項目第 5 條第 1 款規定:「破壞通信保密的期限不得超過 60 天,只要授權採取該措 墨西哥 電話號碼 施的假設繼續存在,則允許同等和連續的期限延長,直至最多360 天不間斷,除非是永久性犯罪,直到居留結束。” 這似乎是一個進步,因為今天,竊聽沒有任何限制,而且最近出現了人們將手機置於警方監視之下長達兩年的案例。但事實並非如此。對裡約熱內盧法院法官Geraldo Prado來說,該計畫設定的 360 天期限是違憲的。 「這沒有任何意義,」他說。至於該條款的最後一部分,即在永久性犯罪的情況下可以無限期延長刑期,法官用一句話概括:「那不存在」。普拉多認為,如果該項目獲得批准,各機構必須表明立場並提交違憲直接訴訟。 「[攔截] 60 天后,這不是一項調查。這是肆意的”,犯罪學家路易斯·吉列爾梅·維埃拉 (Luís Guilherme Vieira)說道。律師指出的另一個問題是期限為60天,並沒有得到法官的有效控制。他比較道,“調查一旦開始,必須在 30 天內送交法官,準確地說,才能控制局面”,並強調攔截的不成比例性,更具侵入性。 巴西律師協會 (IAB) 的犯罪學家馬西奧·巴蘭迪埃(Marcio Barandier ) 表示,「最後期限非常長」 。律師也理解,截止日期應該保持15天,可以再延長15天,儘管法官仔細審查每一個延期請求是非常複雜的。 「我不太明白這個計畫的邏輯,」裡約第五聯邦刑事法院法官西蒙‧施賴伯 (Simone Schreiber)說。這是因為,原則上,新法律的目標是鑑於合法電話竊聽的濫用情況,更好地規範這一問題。然而,他解釋說,該計畫延長了被調查者的談話監控時間和竊聽假設的期限。 法官還了解到,將攔截期限從 15 天延長至 60 天會減少司法部門對竊聽結果的控制。顯然,如果法官以前必須每15天延長一次監控,現在只需每60天延長一次,警方在這方面將有更多的自主權來進行竊聽。” 另一方面,法官也明白15天的時間很短。據她介紹,在此期間提出延期請求會導致法官不堪負荷。法官對監控的有效控制也因此受到影響。 必要的時間 裡約第七聯邦刑事法院法官馬塞洛‧格拉納多(Marcello Granado)有不同的理解。他認為,在已知需要更長時間監聽的情況下,將攔截授權期限從 15 天延長至 60 天是一個很好的措施。 “這樣就可以避免連續提出延期請求,而這只會阻礙調查本身並佔用司法部門的時間”,他說。 Granado 認為 60 天的期限足以審查電話監控的必要性和效率。 對於法官來說,不間斷攔截一個人的最長期限為 360 天,這是一個可能阻礙和阻止許多犯罪調查的限制。 「在所有情況下,我都知道這可能會使許多罪行的澄清變得困難,甚至阻礙。 「當你抽像地談論一年多的電話攔截事件時,你可以想像正在發生一些虐待行為。然而,在許多具體案件中,調查的要求遠不止於此”,他指出,並列了白領犯罪和國際販毒等金融犯罪。 “很明顯,在國際販運中,調查的主要目的不是簡單地利用所謂的騾子緝獲毒品,而是查明具有黑手黨特徵的組織的整個結構”,他解釋道。對於格拉納多來說,必須根據具體情況來防止可能的濫用行為,而不是透過限制時間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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